发改委、商务部:鼓励质子交换膜、膜电极、低铂催化剂等零部件研发与制造

10月28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联合印发《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其中包括氢能制备与储运、加氢站建设、燃料电池发动机、膜电极等多个氢能领域,中西部地区中7个省市均鼓励氢储能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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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71.氢燃料绿色制备技术(化学副产品制氢、生物制氢、来自可再生能源的电解水制氢等)开发、储存、运输、液化;


258.氢能制备与储运设备及检查系统制造;


274.汽车发动机制造及发动机研发机构建设:升功率不低于40千瓦的排量3升以上柴油发动机、燃料电池和混合燃料等新能源发动机;


277.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研发、制造:燃料电池发动机(质量比功率≥350W/kg)、燃料电池堆(体积比功率≥3kW/L)、膜电极(铂用量≤0.3g/kW)、质子交换膜(质子电导率≥0.08S/cm)、低铂催化剂、碳纸(电阻率≤3mΩ·cm)、空气压缩机、氢气循环泵、氢气引射器、增湿器、燃料电池控制系统、升压 DC/DC、70MPa 氢瓶、车载氢气浓度传感器;


297.船用 LNG 双燃料动力、纯电池动力、氢燃料电池动力、甲醇燃料动力、氨燃料动力、生物质燃料动力等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动力的设计、研发;

313.高技术绿色电池制造:动力镍氢电池、燃料电池等;


413.加氢站建设、经营;


416.新型储能装备研发、制造、建设和运营(含锂离子电池、液流电池、压缩空气、飞轮、氢储能等各类储能技术)。


相较于上一版,新增加了船用LNG氢燃料电池动力、甲醇燃料动力的设计、研发以及新型储能装备研发、制造、建设和运营(含氢储能等各类储能技术)等。

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


相较于上一版,山西省、辽宁省、湖北省、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均增加了:储能技术研发与生产应用(含抽水蓄能、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氢储能、热储能等),此外,湖北省依旧包括:车用压缩氢气塑料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