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息披露格式配套说明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2022年3月第二周发现26家上市公司登上环境风险榜,其中,11家属于国资控制企业,4家为千亿市值企业。在全球追求绿色发展的当下,环境合规工作对于排污型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来讲至关重要,企业家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环境涉刑的案例屡见不鲜,企业因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而倾家荡产的情况不足为奇,企业因环境信用评价而影响授信、税收优惠等更是企业发展的切身之痛。除此之外,对于一家上市公司来讲,无论自身还是关联公司被曝出环境风险,市值将很快受到明显影响。因此,企业将环境合规体系建设落到实处,才能真正为企业的长远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企业环境合规体系建设涉及到方方面面,随着《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显然环境信息披露工作必然成为企业环境合规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021年5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方案提出,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是重要的企业环境管理制度,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基础性内容。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为落实《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的要求,2021年12月11日生态环境部颁布了《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部令第24号,下称“《管理办法》”),随后2021年12月31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下称“《格式准则》”)。《管理办法》和《格式准则》均已于2022年2月8日起施行。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符合一定条件的上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符合一定条件的发债企业等均是环境信息披露的责任主体。如未依法披露相关环境信息,披露责任人将受到行政处罚,影响企业信用评价,证券监管部门、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人民银行等多个部门将依据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要求对相关行业实施行业管理。因此,企业今后应当高度重视环境信息披露工作,将其作为内部环境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予以推进。 为协助企业更好地依法开展环境信息披露工作,我们根据《管理办法》与《格式准则》的内容,整理制作了企业信息披露文件格式,包括《环境信息年度报告》和《环境信息临时报告》两类,供企业参考。两份报告模板适用于:上市公司、发债企业、重点排污单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等各类披露义务主体,使用时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适当地选择性调整。